阿荣旗林业局行政许可公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2018-120
侯庆志:
你(单位)于 2018年6月10日提出的办理木材运输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8年6月10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木材运输管理规定。
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标准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木材运输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18年6月10日至2018年6月15日。
请你(单位)于2018年6月10日持本决定,到阿荣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办理(领取)木材运输行政许可证件。
阿荣旗林业局
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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