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复兴小学学生宿舍楼施工许可公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阿住建字201810100301
阿荣旗教育局:
你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提出的阿荣旗复兴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8年10月10日受理。经审查,你的申请真实可靠,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符合审批条件。
准予许可的理由:申办材料齐全,真实可靠,符合审批条件。
决定依据:你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决定准予你取得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2月18日。
请你于2018年10月17日前持本决定,到阿荣旗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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