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复兴镇蚕场更新管理办法
阿荣旗复兴镇蚕场更新管理办法
按照《阿荣旗蚕业管理办法》(阿政字[2018]28号)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蚕场更新管理
1.蚕场更新由蚕农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初核并统一上报镇蚕业管理部门审批。
2.由镇蚕业管理部门到现地进行堪查,按照《阿荣旗蚕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实际需要确定更新面积及范围。蚕场更新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有计划进行,不准超范围更新、随意更新。
3.蚕场更新林木要办理运输证,一车一证,注明去向。
4.对未经批准擅自更新及不按规定更新的按乱砍滥伐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5.在规定时间内将更新剩余物拉运下山。
二、有下列情形不予更新,如有违反交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林木胸径5公分以上不予更新。
2.边界不清、使用权不明或存在争议的不予更新。
3.上一年更新后未进行放蚕的不予更新。
三、其它事项
1.对更新的林木不准私自加工粉末,如有加工必须到镇林业站登记备案,并提供蚕场更新许可证和木材加工许可等相关材料。如有违反交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更新作业要注意防火、人员安全等。
3.蚕场严禁放牧,严禁在蚕场内进行工程建设、开荒种地,以及采石、取土、挖沙、刨树根、挖药材等毁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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