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开
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阿市监字[2021]第014号
阿荣旗那吉镇余味海鲜烧烤店:
你(单位)于 2021年01月08日提出的关于食品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从事食品经营许可。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2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阿荣旗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特此通知。
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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