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张连奎等2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注销张连奎等2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棚改办提供名单,现有那吉镇张连奎、李文德等2户已与阿荣旗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且房屋已拆除,该2户权利人已不具有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对该2户权利人持有的相关权利证书予以注销(详见附表),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将书面材料提交到阿荣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470-4250024。
此公告
阿荣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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